張藝謀執導的大型實景歌劇《印象.劉三姐》去年三月在桂林公演,但居於瑞典、擔任舞蹈總監的江青卻表示一直未收到應得的酬勞。
事緣江青九九年經朋友得知張藝謀希望她擔任該劇舞蹈總監,故她數月後在北京與張藝謀及製作人梅帥元等見面,其後赴廣西實地考察,並於同年十二月十六日跟當時的製作公司桂林大自然文化產業有限公司簽下合約。
○○年,江青赴北京出席《劉》的新聞發布會時,合約中的四分一酬勞支付期已過,梅帥元告知江青投資者款項未到,加上投資商有變動,他謂稍後將新合約寄往瑞典給江青簽署。但自此江青再沒收到消息,以為合作告吹,想不到去年該劇在桂林上演,報道還寫明由她出任舞蹈總監。梅帥元後來跟江青的律師聯絡,承諾支付最初合同的一半酬勞,但事件依然沒下文,江青亦曾去信張藝謀,對方表示會協助,但又音訊全無。江青認為自己兩年的付出,應該得到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