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保障和平請願」

「裁決保障和平請願」

【本報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稱,終審法院裁決具正面作用,澄清警方引用阻街條例前須考慮示威人士是否和平進行憲法賦予的權利,相信裁決讓警方具有更清晰的法理基礎,更易處理同類事件。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裁決不但可保障請願示威人士,同樣對傳媒工作者有利,他指警方設立示威區或採訪區限制示威及採訪人士,但今次裁決顯示他們只要和平及沒有造成非法阻街,便不受警方的區域限制,但他擔憂此後更易引起警民衝突,希望警方檢討過往做法及日後執法權限。

督察會:會審慎判斷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指警方向來保障法律賦予市民的言論及集會自由,只是法庭不同意當時警方處理手法,並非法理上出現大變,警方將來會審慎判斷現場情況。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對裁決表示歡迎,法庭相當重視法律賦予市民和平示威的權利,他指警方當日接獲中聯辦投訴便採取拘捕行動,希望是次裁決可讓政府有理據抵擋同類政治壓力。
45條關注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終院裁決肯定了《基本法》賦予港人的集會及示威權利,只要沒有嚴重影響公眾秩序及人身安全,就不可以阻止。根據裁決,現時《公安條例》中一些限制集會示威的條文,可能會受到挑戰;他認為裁決不會影響警方執行職務。
民建聯主席馬力則指出,難以評論裁決是否正確,《基本法》保障了示威及表達意見的自由,這些自由不會因法院的判決而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