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對補選特首任期與中央理解不一,導致回歸後人大常委會第三次釋法,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馮檢基提問時稱,特區政府不知有任何其他《基本法》條文,是政府的現行理解與其原先的理解有所分別,或該等條文的字面解釋有違立法原意;政府也不知有任何其他《基本法》條文,是政府的理解與中央人民政府的理解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