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廣興國際前執行董事李萬德涉嫌賄賂證券人士造市一案,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昨在庭上批評,保安局身為執法部門之首,訂立不合法的指引,容許廉署在毫無法理依據下,銷毀涉案證物,屬隨意濫權的做法,認為李萬德因而蒙受不公平的待遇,要求將案件永久終止聆訊,主審法官會就有關申請延至明天作出裁決。
清洪昨指,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麥偉德早前就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出庭時,強調他代表「政府而非廉署」答辯,政府由保安局負責刑事檢控的最高決策部門,保安局卻在沒有考慮審訊公平原則下,制訂指引,容許證據在沒有法律依據下銷毀,便屬違法,辯方不清楚保安局有沒有尋求任何法律意見,或將指引內容提交立法會,對廉署作建議。
清洪續指,控方解釋廉署已按保安局指引行事,辯稱廉署並無犯規,即是將問題推卸到政府指引身上,執法部門進行竊聽行動,理應受公眾監察,局方卻不負責地容許廉署用盡方法,隱藏調查行動,顯示他們只會守舊及不負責地保障固有程序,隨意濫權,總調查主任何志豪在閉門聆訊時供稱,長達一百九十四頁的「情報資料」,至少代表一次與串謀罪行有關的電話勾線行動,顯示已遭銷毀的電話錄音帶與案有關,廉署根據有關指引,蓄意銷毀有關證據,做法並不公平。
案件編號:DCCC6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