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市民於二○○三年八月在百佳超級市場購買了一盒脫脂牛奶,回家飲用後感到肚痛欲嘔,遂報警及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食環署發現牛奶雖未過期,但已變色變酸。經營百佳超市的A.S.WatsonGroup(HK)Limited,遭票控出售食物的品質與購買者要求不符罪名,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五千元,另需繳付五千元堂費。 案件編號:TMCC15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