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子女好需要媽咪畀多啲時間照顧,社署夾硬迫我哋搵工,真係好無良、好苛刻!」單親媽媽阿雲於年半前不堪被丈夫虐打而分居,與九歲的兒子相依為命。
三十八歲的阿雲曾到酒樓、老人院找尋工作,但因工時太長,未能照顧孩子而被迫放棄,現時每月依靠社會福利署發放的三千餘元綜援金和二千元贍養費過活。
社署強調,強制單親綜援戶求職,旨在保持他們的工作能力。但沒工作近九年的阿雲,在領取綜援後,每周都會花數小時做義工,以過來人身份輔導被虐婦女。這令她既沒有與社會脫節,又能貢獻社會。
阿雲認為,政府應考慮單親綜援戶做義工可代替出外工作。她坦言被虐後心理創傷仍未平復,要找工確有困難。「如果我要做嘢,根本冇時間教好個仔,到時唔單止會跨代貧窮,重會變成代代貧窮。」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