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關注去年六月公安越境在摩星嶺道執法事件,由於在事件中疑是公安目標的事主現身揭露案情,多名議員昨質疑當局明顯掌握證據但不對有關的公安採取適當檢控行動原因,決議去函保安局提出質詢及安排下月會議待對方交代。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主席涂謹申指,昨日會議議員在閱報後獲悉案中事主現身揭露案情都表關注,根據從事主所提供資料指事發前連日被跟蹤及感人身安全受威脅「好驚」往報案求助。另外,警方在被捕七疑人處搜獲手銬,單從證供表面已構成「遊蕩」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當局為何不提出起訴實令人費解,故會議上議員決議先去信保安局及要求在下月在會議上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