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了多種中文輸入法之後,我還是用回筆和紙的手寫。
自認不是一個食古不化的老頑固,電腦和電子記事簿我還是使用,看見其他人拿着一本很厚的冊子,內頁已發黃霉爛,而我對甸重的身外物有強烈的反感。
出門,當然愈輕愈好,連輕巧的電子記事簿也覺得重了。當今若需記下,就寫在煙盒上,我抽的小雪茄煙是白色包裝,盒背就是很管用的空白。不然,雪茄與雪茄之中有一張略硬的紙張隔着,用它來書寫也很方便。
至於筆,我發現寫文章的人很少攜帶。一些文人朋友,用到筆,周身摸摸,一枝也沒有,需向別人借取,我必得改掉這個壞習慣。
在商店中看到一個鎖匙扣,可插入小型的打火機,連扣着半管原子筆,即刻買下。門匙不會忘記,相關的用具齊全。
友人的電話號碼、傳真、郵址,全部請秘書輸入電腦,再記入手提電話中。旅行時也帶着,這個XdaⅡ的O2型號機,功能最多。收發電郵比電腦更快,手寫認字能力較其他軟件厲害,不會寫到一半出現奇怪的字,可以一改再改,寫到你要的字跳出來為止。另外我加入縱橫輸入法軟件,能以阿拉伯數碼來找字。
電腦則用來找資料,辦公室和家裏皆有一個,是Notebook型的,龐大的桌上機器我也很討厭,拉着無數的電線,更糾纏不清。
稿件還是用回稿紙手寫,已俱備了手提傳真機,去到哪裏發到哪裏。
寫信已時常用電郵了。蘇美璐開始以這個方式與我聯絡時說過:「我將懷念看到你字跡的日子。」
這也無奈,但我盡量保持手寫。小朋友看到了,帶點輕蔑說:「我們這輩子的人,用電腦長大,和你們用紙的不同。」
我總是笑着:「你寫幾個字給我看看,醜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