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富案投資者成功索償

特富案投資者成功索償

【本報訊】標榜為投資者提供快速增值消費計劃的特富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特富),遭近三十名會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供款,審裁官黃偉權昨就部份申索案作裁決時指,特富以不同手法激發投資者的貪念,以艱辛字詞撰寫合約,對投資者不公平,故裁定特富與投資者間的合約不合理,部份申索人獲判賠償。審裁官又表示,無足夠證供證明特富所提供的為「禁止層壓式推銷法」。
審裁官根據每位投資者在立約後的行為,決定法庭是否應予濟助。他指出,部份申索人的教育背景,根本無法明白合約內容,及預見投資計劃難以達到業績目標,認為投資者參與計劃的着眼點在於豐厚回報而非特富所派發的產品券及課程券,故裁定此類申索人勝訴,其中一人獲賠償近五萬元。

有曾領獎品者敗訴
審裁官又指,部份申索人因曾取得獎品,或被指積極參與計劃運作,介紹多人加入,故被判敗訴。
一名獲判取回逾九成供款的申索人陳兆倫坦言,不再相信此類計劃,「以後都唔信啦,俾人呃得多。」
特富於○○年成立,○一年遭警方查封,並曾凍結資金。多名投資者相繼向特富索償,部份案件定下月審訊。
案件編號︰SCTC43550,44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