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利潤管制法宜保留

港燈:利潤管制法宜保留

繼中電控股(002)後,香港電燈(006)昨日也就電力市場未來發展諮詢向政府遞交回應。港燈董事總經理曹棨森表示,港燈仍然認為現行的利潤管制法則有保留必要,要改變則需要有很多的理據支持。他直指現時研究向第三者開電網屬言之尚早,目前本港電力市場並不具有開放的條件。他的見解與中電相同。
港燈昨日向港府遞交總數達120頁的回應,主題是《香港須保持供電可靠,勿以電力市場改革作試驗》。曹棨森於報告發表記者會上表示,港府應保留現有的利潤管制法則,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第二階段的諮詢工作,改革應以香港整體利益為大前提。他多次引用美國加州電力市場改革失敗導致損失為例子,指改革失敗有一定風險。

未有條件開放市場
對於近期有多家企業表態有意向本港供電,而其中將不可避免地涉及中電或港燈需要開放私有電網的問題,曹棨森表示,現時談論是否開放電網予其他電力供應商,仍屬言之尚早,不過,唯一肯定的是開放電網將影響港燈供電的穩定性。港燈發展總經理尹志田補充,用同一電網作分區或分類供電技術上不可行。
至於兩電常被指回報過高,曹棨森表示,由於港燈近年希望幫助本港經濟復甦,已兩年賺不到最高准許回報、即資產淨值的13.5%。他並沒有正面回應回報是否有下調空間,只表示有關問題要待諮詢有結果後,再作詳細討論。他並指出,若電力企業回報與本港物價指數掛鈎,對電力企業的經營者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