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廣興國際前執行董事李萬德涉賄賂證券人士造市案,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昨在庭上作永久擱置聆訊陳詞時狠批,廉署自視為法官及陪審團,私下以維護私隱為由,決定銷毀四十四盒涉及被告和特赦證人的電話勾線錄音帶,更沒將特首批核命令存檔,本港並無相關法例容許執法機構銷毀有關證據,廉署做法並不合法。
清洪昨指,港府九六年通過《截取通訊條例》,就截取以郵遞或透過電訊系統傳送的通訊,作出監管,取代《電訊條例》中,由港督批准勾線的條款。但該條例因技術問題,至今尚未生效,以致何等情報才獲准勾線,勾線證據如何處理,均無監管。代表首被告李萬德的律師團自去年起,不斷向律政司要求完全披露涉案證據,至去年九月時,律政司訛稱,已披露所有證據。
清洪續指,直至案中案審訊時,辯方才意外從廉署首席調查主任呂樹桐口供中,得悉廉署除兩盒偷拍錄影帶外,還曾偷錄特赦證人任偉成的通訊,幾經追查,律政司才承認有四十四盒涉及被告及任偉成的電話勾線錄音帶,已遭廉署銷毀,理由是電話截聽是高度侵犯個人私隱權的調查技巧,要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原則,就連特首根據《電訊條例》所發的批核文件,亦已一併銷毀。
清洪表示,廉署沒按普通法,履行披露證據的基本責任,自視為法官及陪審團,故意不向辯方披露相關資料,並私下銷毀證據,而非交由檢控機構決定,明顯犯下嚴重錯誤。案中的竊聽錄音帶涉及特赦證人任偉成,法官裁定被告認罪的供詞不能呈堂後,控方只餘下任偉成作唯一的有力證人,如今辯方無法從竊聽錄音帶中,質疑任偉成的可信性,廉署的做法,已對首被告造成無法彌補的不公平,故要求永久擱置聆訊。
清洪下周二將在區域法院繼續就廉署執行處處長陳德成及總調查主任何志豪的供詞,以閉門形式作陳詞。
案件編號:DCCC6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