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國謙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委員會委員
五月一日是選舉委員會分組界別選舉的投票日,今次選舉是因為界別內部份委員過世,又或是因為身份重叠,令其原屬界別委員的席位出現空缺,因而須進行補選,為七月十日行政長官的選舉作準備。不過社會上總會有一些「愛說話」的人,糊里糊塗便隨意作出批評指摘,向市民提供錯誤資訊,誤導公眾。
黃世澤先生四月二十三日在《蘋果日報》的一篇文章,題為〈葉國謙要交出選委席位〉就是一個很好教材,告訴大家甚麼是無的放矢,扭曲事實。黃先生要罵人,應先要釐清事實再說,不負責任的「胡言亂語」,是要負上後果的。黃先生寫文章公開發表前,想知定沒有做好資料搜集,否則不會連最基本的資料: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是怎樣,也弄不清楚。現在資訊科技發達,相信黃先生不會連電腦也沒有,否則只要花少許時間登入政府網頁,瀏覽選舉管理委員會網址,詳盡資料,便會展現眼前。
沒要緊,現在就簡單向黃先生,說明一下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選委員是由三個部份組成:一、六百四十四名委員由三十五個界別分組選舉產生;二、四十名委員由宗教界界別分組提名產生;及三、九十六名當然委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大會代表及立法會議員組成。
六十名立法會議員在選舉委員會的席位,由於是當然委員,所以根本不存在辭職或者改選的問題,只要不再是立法會議員,就不再是選舉委員會委員,這是「跟位不跟人」,黃先生只要翻查選舉委員會立法會議員界別名單,就清楚知道葉國謙已不再是該界別的當然委員,黃先生提出的質疑,明顯就是他一知半解,或者求學問不求甚解的結果。
黃先生提問,葉國謙憑甚麼留在選委會之內,就讓我向他提供一個準確答案。葉國謙自二○○二年起,透過選舉委員會選舉,成功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所以是九十六名當然委員之一,任期是直至二○○七年,今次行政長官補選,葉國謙是名正言順的選委會委員,履行投票職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若有任何人認為值得花上金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葉國謙選委會委員身份的,我倒建議這人,將金錢捐往慈善機構,做些更有意義的事情,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