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淘化大同食品公司因蠔油及豉油廣告違反《食物的虛假宣傳品》條例遭罰款後,答應為部份已購買豉油的顧客安排退款,但強調此非全面回收行動,而是為個別顧客作出的安排。有顧客不滿此舉對廣大消費者不公平:「唔通要個個都打電話去先退到錢?」
淘大前年在報章刊登廣告,指其蠔油及豉油不含味精成份,但當局化驗報告證實有關產品含谷氨酸納,故日前遭法院判違例須罰款。有市民昨致電電台節目稱,是因有關廣告才購買其產品,余太說:「佢話冇味精咪買,嗰日食完真係好口乾,我𠵱家先知原來有味精。」
示威常客「女長毛」雷玉蓮亦購買了兩支各五元多的淘大豉油,她昨日致電該公司表達不滿,結果公司職員答允安排退款:「佢話要派職員去我屋企攞番兩支豉油,然後畀番錢我。」她則要求在地鐵站「交收」:「我哋未講好喺邊度,所以未搞掂。」但她不滿該公司選擇性退款:「對於唔識打電話嘅阿婆好唔公平。」
淘大市務部總監何麗麗強調,產品安全無問題,故並無全面回收行動,但已設熱線26603494解答顧客疑問:「每個個案情況唔同,會有唔同嘅安排,好難講我哋會唔會退錢或者會點做。」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說,該案件無關食品安全,故無要求淘大採取回收行動。消費者委員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說,該公司與顧客個別安排退款屬其公司政策,但若顧客不滿疑遭廣告誤導而購買其產品,可向該會求助,但迄今未收到有關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