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資者的水準,一向都沒有特別進步。昨日麗星郵輪(678)經博士品題,成為單日明星股,但筆者實在不明白,追買的會是甚麼人,因為十分肯定一定不是機構投資者。
同一隻股票,在新加坡也有買賣,而在新加坡的麗星郵輪股票,買賣盤是球來球往,買賣一兩百萬股,才可以移動一格,不似香港買賣盤之稀疏,要買二百萬股,很可能已掃高一兩毫,買得辛苦也要捱貴貨。而港星兩地的股價,一向差不多同步,可是昨日香港收市3.025元,新加坡才收0.305美元,足足平兩成,這種折讓反映市場欠缺效率。由於新加坡明顯貨源足,交投又比香港大,香港向下修正的空間,應該會比新加坡向上的空間多。
如果是在幾年前,筆者一定越洋出擊,但見得太多離奇古怪的現象,通常都是炒得勁的一方爆煲,而不是落後的一方追上,而且實在不喜歡賭業股,更加不喜歡麗星郵輪,所以還是算了吧。買了便不可以寫,筆者未至於如此清高,只是反正不買,順道取材而已。
很多讀者應該不知道,在兩地同時掛牌的股票,是可以互相調動。例如買入了新加坡的麗星郵輪,是可以換轉成香港的麗星郵輪在港交所買賣。不知道現在的效率如何,在幾年前這個「搬貨」過程,大概需時3至4個星期,如果閣下有把握香港的麗星郵輪高位可以頂幾個星期,是可以趁低買入新加坡股票,然後啟動這個轉換程序。
但筆者還是奉勸閣下不要嘗試,筆者一位朋友便曾經遇上慘劇。正常三四個星期的轉換,結果用了三四個月,當股票終於到達香港,股價跌剩一半。文件擱置在個別人士枱面上封塵的風險,絕對是比想像中為高,而出事後互相推卸責任,出盡九牛二虎之力去避免承擔的鬧劇,看了一次之後令人相當惡心,有時候投資者的保障是相當少。
何況蛤乸是不會隨處跳,這種表面錯價,通常都是找不到着數居多,還是腳踏實地另尋機會。
黃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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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國英為證監會持牌人士,本文所提及之上市法團,作者及其有聯繫者目前並無擁有財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