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居苦主求李嘉誠放一馬

美湖居苦主求李嘉誠放一馬

【本報訊】長實集團為追回天水圍嘉湖山莊美湖居的物業差價,向一群無力上會的買家興訟多年,上訴庭最近裁定長實勝訴,每名買家須支付平均一百萬元的物業差價及律師費。買家今日以「苦主」之名,在報章刊登公開信,央求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作為中外知名的大慈善家」,體諒苦主境況,放他們一馬。

已損失百萬元積蓄
這群苦主為數超過一百戶,他們在九七年樓市高峯期買入美湖居樓花,支付了三成首期,平均約一百萬元。至九八年物業交吉時,金融風暴捲起,樓價狂瀉,銀行估價大減,以致買家無法借貸,被迫放棄百萬元首期取消成交。
苦主損失的不僅是百萬元積蓄,更被發展商長實集團追討因取消合約所帶來的損失,即物業差價,掀起一場漫長的訴訟。一直協助該批美湖居買家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說,上訴庭最近判決長實勝訴,買家須支付物業差價。

面對大集團沉重的索償,這群買家惟有訴諸公義,今日在報章上刊登公開信,向香港首富李嘉誠求情。公開信稱:「我們只是一群升斗市民,並不是炒家;我們在不能上會的情況下已慘痛地損失了畢生積蓄……在過去八年冗長的訴訟中,我們飽受極沉重的精神及心理壓力,我們已身心疲累,在人生路上,我們進退兩難,不知何去何從。」苦主希望「大慈善家」李嘉誠體諒,給他們重生機會,豁免餘下的樓宇差價。
政府工人麥先生是其中一位苦主,他於九六年結婚,九七年與妻子及胞妹合資一百萬元首期購入美湖居樓花,九八年金融風暴迫使他「撻定」,並面對百萬元索償,「我月入得萬一蚊,細妹又生意失敗。𠵱家惟有賣咗父母住緊嘅物業還債。唉!我老竇七十幾歲,有乜𠵱郁,激死佢就弊。」
在事件中被長實反控誹謗的陳偉業昨日說:「我收過唔少呢類求助,除咗呢個發展商之外,其餘發展商最後都冇收苦主差價。人哋已經冇咗成百萬血汗錢,重要追收差價,真係好唔人道。」長實發言人表示,鑑於有些美湖居個案正進行法律程序,不便對有關公開信作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