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修正案削警開支

議員提修正案削警開支

【本報訊】立法會明日恢復辯論《2005年撥款條例草案》,議員涂謹申及何俊仁將提出兩項修正,包括削減警隊酬金及特別服務的八千萬元撥款,以及涉及投訴警察課的四千五百多萬元撥款。涂謹申指出,前者包括線人費、竊聽等開支,現時法院指偷聽偷拍違反《基本法》,立法會沒理由「撥錢畀警隊違法」。

開支透明度不足
過去幾年都提出類似修訂的涂謹申說,動議削減投訴警察課開支是因現行制度「自己人查自己人」;針對酬金及特別服務則因為警方有關開支透明度不足,像每年截聽通訊次數等資料都不肯公開,但英國就曾公布一年截聽一千七百多次。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去信全體議員,表明特區政府反對兩項修正,並指警隊酬金及特別服務開支包括賞金、線人費及購置維修一些設備費用,屬機密性質,已受嚴謹程序規管,每年經審計署署長查核。他強調,若通過修訂案,將嚴重影響警隊維持治安的正常運作。至於投訴警察制度,他表示,當局正草擬法例,將警監會轉為法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