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路政署搞錯公路管理及維修外判工程合約事件,審計署署長鄧國斌昨證實,已着手跟進及翻閱有關外判合約的副本查究原因,不排除稍後會約見路政署官員進一步了解事件。另外,有汽車團體關注路政署合約出錯,當局會否將昂貴的維修道路設施費用,轉嫁到駕駛者或承保的保險公司身上。
香港右軚車商會創會會長羅少雄稱,倘不幸發生交通意外如撞毀路欄燈柱等,路政署會將維修工程交由管理及保養該道路中標的合約承建商處理,惟有關合約因封路項目出錯,不排除會令工程費用增加。
路政署發言人稱,任何道路設施包括交通事故導致公物損毀,政府會基於迫切性及工程質量交由投標奪得管理及保養該段道路的承建商進行維修工程,有關費用亦會先由政府墊支,稍後才向涉事的當事人、駕駛者或保險公司索償。發言人強調,雖然合約封路項目價格搞錯,惟當局不會將有關的封路費用轉嫁至駕駛者或有關保險公司。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鄭家富律師指出,交通意外肇事駕者人士,倘發覺當局追討維修損毀道路設施昂貴或不合理,事主可要求有關部門交代維修項目及工程費用清單;又或找測計師行作公正衡量有關工程費是否屬不合理,再與有關政府部門磋商談判。
搞錯合約事件乃路政署去年批出一份為期四年關於管理及維修多條公路的外判工程合約,合約當中封路項目原「每五十米」五十餘元卻錯寫成「每一米」五十餘元,變相將封路項目費用抬高五十倍,業界估計該份「烏龍合約」將令政府損失不菲,保守估計達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