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大常委會昨日分組討論香港特首補選任期的釋法問題,釋法內容普遍獲得支持。不過,正審議政府提交相關《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的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指出,有人大官員表示有關釋法只適用於首兩屆特首,但政府的草案寫明凡特首出缺均適用,故質疑政府草案已超越人大釋法範圍。 記者:莫劍弦
人大常委會昨日繼續分小組討論行政長官補選任期的釋法問題,據了解常委分成六小組討論釋法內容,當中最少有三個小組一致支持釋法。喬曉陽昨晨會見律師會訪京團時說,他參加的小組一致支持釋法,即補選特首只做原特首的餘下任期。有份列席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說,所有發言的委員均認為補選特首只做餘下任期,符合立法原意。
律師會副會長黃嘉純則引述喬曉陽稱,若非要趕及在七月十日選出新特首,補選任期問題交回特區法院自行處理較好,喬也沒有保證日後不再釋法。
不過,就算人大常委會順利在明日通過釋法,也不代表所有法律爭拗可以解決。立法會審議《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修訂草案的委員會昨日開會,45條關注組議員余若薇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稱,有關釋法只適用於首屆及第二屆特首,第三屆則要取決於日後選舉方式,但余若薇表示,政府草案卻寫明凡特首出缺均適用,她質疑政府草案已超越人大釋法範圍。
湯家驊更指草案泛指一般特首補選適用,可能已經違反人大釋法,「你(林瑞麟)都要搞清楚人大釋法內容,不如等人大釋咗法再諗清楚點寫」,他又批評政府堅持若特首出缺少於六個月就毋須補選的說法,明顯違反了《基本法》。民主黨李柱銘要求終止會議,直到人大釋法有決定才復會。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回應時繼續堅持將問題留待檢討○七年特首選舉方式才處理,但即時遭吳靄儀批評為「唔係答案嘅答案」。工聯會陳婉嫻也認為政府要就可能出現的情況,準備應變建議提交議員。
林瑞麟又以六月三日開始特首補選提名為理由,要求五月二十五日將草案恢復二讀,委員會要在下周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審議時間會相當緊迫,多位議員建議在周六及下周一公眾假期加開會議,希望趕及完成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