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外滙遠期合約,其買賣方式與期貨沒有太大分別,只不過期貨多在交易所買賣,而且合約價值和到期日也有一定的準則,而遠期合約則比較靈活,可按買賣雙方所需而決定年期及合約價值。特別是外滙遠期合約,一般會透過銀行買賣,而不會通過交易所。
例如美國商人甲打算買入英鎊遠期合約,希望現在能把英鎊滙價鎖定,以防英鎊滙價上升。例如買入10萬鎊1年期的英鎊的遠期合約,假設合約價是$1.9000的話,這表示1年之後,甲便要為每英鎊付出1.9美元,亦即合共19萬美元來換取10萬英鎊,用來繳付英國入口的貨款。而這些外滙遠期合約,一般會是實物結算的,亦即要進行實物交收的意思。
所謂「實物交收」,意思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用回上例,1年之後遠期合約到期,阿甲便要付出19萬美元來換取合約中的10萬英鎊。最終阿甲會取回外幣(英鎊),同時亦要付出本地貨幣的美金。這種用實物結算的模式,便叫做實物交收。
至於「不交收」又是甚麼意思?意思是到期之時,不給予你貨物,只是給予你貨值的差價。例如到期之時,英鎊升至2算,即1英鎊兌2美元,10萬英鎊便值20萬美元。那麼在結算之時,銀行會給予甲1萬美元的差額(20萬-19萬)作為中止遠期合約的結果。
正因為不交收的關係,所以買賣過程之中,並不需要有真正的英鎊存在。如果阿甲要在1年之後繳付英鎊予其貨物供應商,他便可拿着這1萬美元的利潤,補貼在現貨市場以市價購入英鎊的費用。
而在香港時常聽到不交收的人民幣遠期合約,其原理與上例相同,只不過對象換成是人民幣而已。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