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審議《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舉行首場公開聽證會,邀請團體就補選特首任期提出意見,會上多個民主派人士及大學學生會代表反對將補選特首任期定為兩年,認為不符《基本法》,而且中央再提釋法,會打擊投資者信心,但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及其他親政府團體則支持以人大釋法方式將任期定為兩年,指最符合香港整體利益。
草案委員會昨日邀請十多個團體出席公聽會,當中民主黨、專上學生聯會及多間大專院校學生會代表均反對人大釋法及將補選特首任期定為兩年,民主黨政制事務副發言人范國威批評將任期解釋為兩年不符《基本法》規定,而且會打擊投資者對法治信心,學聯代表陳嘉俊則批評政府順從中央將補選任期定為兩年,令人覺得特區政府已放棄了「一國兩制」。
不過支持政府團體認為,社會普遍認同補選行政長官任期是兩年,民建聯政制事務副發言人張瑞鋒指出,為確保特首順利選出,以免影響社會穩定,人大釋法是必須。
林瑞麟回應謂,若不提請人大釋法,補選特首會存在很大變數,今次提出釋法顧及香港整體利益,符合《基本法》及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