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美國人默許外表歧視

40%美國人默許外表歧視

美國有平等機會法例保障員工免受性別、種族或年齡歧視,但一項調查顯示,約四成美國被訪者認為僱主可以根據員工儀容外表,例如體重、服飾、穿孔、紋身和髮型歧視員工,以維護公司利益。

穿脷環侍應恐礙餐廳形象
招聘法律聯盟較早前向一千人進行調查,發現有四成七管理層和三成五非管理層被訪者,同意可根據外表歧視員工。招聘法律聯盟成員博恩表示:「有些穿脷環的年輕人在餐廳做侍應,可能影響客人對該餐廳的印象。」
門票銷售主管史蒂文斯表示:「我不能派一名染了藍色頭髮和有紋身的推銷員,跟有生意來往的公司行政總裁會面。如果我們是賣滑板的,那是另一回事。」
他不反對僱主因體重歧視員工:「如果我的體重妨礙我得到一次就業機會,我知道我應該透過良好飲食習慣和多做運動,將問題糾正過來。」
但三成三人認為超重、外表不吸引或太前衞的員工應該像傷殘人士般受到法律保護。即使告上法庭,何謂外表歧視也很難界定。
美國哈佛大學圖書館一名黑人女管理員控告校方因她衣着性感前衞而剝奪她十六次升職機會,但最後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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