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樂蓀司法覆核獲受理

程樂蓀司法覆核獲受理

【本報訊】基層民主社的會長程樂蓀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補選特首任期是五年抑或兩年,昨獲高等法院受理,可與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提出的相同申請,一併於下月十日處理;但程要求改選選舉委員會則不獲受理,程對判決表示失望,將提出上訴。
法官夏正民昨在庭上解釋,《基本法》對選舉特首的方法已有明確規定,雖然程所提論點可能在哲學、政治及社會方面有理可依,但法律上卻無可爭拗之處。法官指程興訟出於對民主的理想,拒絕他以找律師為由押後本案申請並非法庭所願,惟司法覆核須以合理的速度處理,以免妨礙政府運作。
案件編號:HCAL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