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者憂取證難促訂指引

執法者憂取證難促訂指引

【本報訊】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指出,今次法庭的裁決將對執法部門造成很大的衝擊,會嚴重影響執法部門調查,他認為法官對《基本法》第三十條的理解有問題,促請律政司盡快研究有關判詞,以便進行上訴。

偷聽偷拍蒐情報常用
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主席趙士偉也承認,今次裁決對執法部門在取證上會構成障礙,但若律政司研究有關判詞後決定不作上訴,執法部門也要依法辦事,但當局應訂下指引,在法理及執法間取得平衡。
廉政公署執行處前首長郭文緯則指,偷聽及偷拍是執法部門跟蹤調查的調查手法,若執法部門動輒需向法庭申請批准才可進行偷拍及偷聽,便會嚴重影響調查,例如綁架案,需分秒必爭,與時間競賽營救肉參,若要向法庭申請批准,便會妨礙偵查。
有紀律部隊人員直指,偷聽及偷拍是他們調查案件經常使用的方法,尤其是在調查一些嚴重案件,例如販毒、反偷渡等涉及情報蒐集的案件,如果不能使用有關方法,便很難偵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