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表示,會在室內工作間禁煙的條例通過後,考慮不同方案,包括向違例煙民發出定額罰款,但罰款金額仍未定出,但一定具阻嚇性作用。
周一嶽昨日出席一個午餐會後稱,現仍未就違反禁煙條例的定額罰款及罰款額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但相信立法會議員會就此作討論;若議員認為定額罰款能收阻嚇作用,局方會作考慮。該局仍未定出定額罰款的金額,金額可以有彈性,但一定要有阻嚇性,「唔可以罰得太多,我哋唔想罰市民錢,一千五百蚊係其中一個考慮罰款價錢」。
根據現時法例,任何人在禁煙區內吸煙,即屬犯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周一嶽說,現時法例行之有效,所以沒有計劃改變。他希望市民可以自律,不要在禁煙範圍吸煙,以免被罰。此外,律政司正草擬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草案,下月提交立法會,預計明年中通過,並在今年年底前實施。條例一旦實施,所有室內工作間會被列為禁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