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涉熨斗烙印傭表證成立

女社工涉熨斗烙印傭表證成立

【本報訊】一名女社工疑因不滿上任兩周的印尼女傭工作表現,涉於早上吩咐印傭取熨斗熨衣服時,用熨斗烙傷其手背,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首次來港當家庭傭工的女事主供稱,被告對她頗有意見,常指摘她愚蠢、不懂得主動工作。裁判官裁定一項襲擊傷人罪表證成立,押後今天續審。
被告許惠玲,四十五歲,報稱社工,被控今年一月五日在荃灣綠楊新邨單位,襲擊印尼籍女子ErniIrawati,導致她身體受傷。
左手背有明顯疤痕的二十一歲女事主昨供稱,她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工,被告與十一歲女兒及八歲兒子同住,被告為其首任僱主,她除料理家務外,並要接送男少主上學。

「唔會主動工作」
女事主續指,她與被告關係不好,被告對她甚有意見,常責罵她愚蠢,工作很慢,「唔會主動工作,次次要等佢叫,先識得去做」。
事發當日早上約七時,她送男少主往寓所附近學校上學後,返家執拾自己睡房床鋪,被告突呼叫她到其房間,大聲吩咐她要熨衫,並從衣櫃取下多件衣服,當時被告責罵她「乜嘢事都要佢吩咐先去做」。
她立即從廳間取來熨斗,放在被告房間,眼見需要熨很多衣服,便打算午膳後才熨衫,故返回睡房繼續執拾床鋪。
未幾,被告再大聲呼喚她,當她步入房間後,被告隨即用左手捉着她的左手指,用力將她拉近,繼而用熱熨斗熨她的左手背兩下,她感到十分灼痛,即刻走入廚房開水喉沖水降溫,被告此時帶女兒離家往上班。
女事主致電胞姊投訴後報警,警方到場將她送往院治理,報告證實她左手背的紅斑及水泡傷口,與遭熨斗造成的創傷脗合。
案件編號:TWCC29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