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開業交財務保證可行

食肆開業交財務保證可行

【本報訊】勞工處聯同六個政府部門昨舉行特別跨部門小組會議,討論海洋皇宮大酒樓夜總會拒付遣散費風波引發的濫用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問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會後表示,在眾多方案中,以要求食肆在開業前提交財務保證最可行。
此外,會議亦討論海洋皇宮股東在事件中是否涉及刑事成份,張建宗稱,有關僱主有否違法目前言之尚早,但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會密切留意事件。

下周向立會提交文件
勞工處、警方商罪科、律政司、食物環境衞生署、法律援助署、破產管理署、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七個政府部門昨日舉行特別會議。張建宗表示,各部門在會上檢視各打擊濫用破欠的方案,但未有定論,下星期二政府會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詳細介紹所有方案。
會上特別討論要求食肆開業前提交財務保證的可行性,張建宗稱,要求食肆在申請牌照時,透過銀行擔保形式提交財務保證,金額按食肆面積及員工人數釐定,但由於涉及修改法例,必須進一步討論。
職工盟與部份海洋皇宮員工今日會約見張建宗,並會與資方就遣散費問題最後磋商。
職工盟幹事潘文瀚說,資方是否願意繳付遣散費今日將會揭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