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一名台灣籍機艙服務女經理,涉嫌於○二年至○五年間,申請房屋津貼時隱瞞租住的單位為其名下物業,獲發房津近二十萬元,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國泰航空助理房屋事務經理楊鎮輝供稱,國泰提供非本地職員的房屋津貼有三大類,但不接納以自己物業申請租金津貼。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日續審。
四十歲女被告林銀錠(圖),台灣籍,國泰航空機艙服務員,於○四年獲晉升機艙服務經理。兩項罪指她於○二年三月六日及○四年三月三十日,申請租金津貼時提供虛假資料,租住中環半山柏道的豫苑單位,並非其名下物業,獲國泰先後兩度批出每月五千餘元的租金津貼。
根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被告八六年十一月加入國泰,她於○二年申請房津時填報單位租金為九千元,其後於○四年申請房津填報同一單位的租金則為一萬元。但她申報的中環租住單位,其實是她持有股份的公司名下物業。
案件編號:TWCC34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