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消息:兩名港人三年前夥同一名內地人涉嫌在澳門設「老千局」,令韶關市前副市長彭贇一鋪輸近一百六十萬元,去年韶關市法院以詐騙罪開庭審訊,但因其中一名港人被告疑在看守所被人施酷刑打癱,事件曝光後,省高院將案件移交深圳審訊,羅湖法院日前以賭博罪分別判三人入獄兩年,及各罰款兩萬元人民幣。
案件透露,○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港人黃潤泉(五十三歲)及吳光明(四十一歲)與內地人羅琦,約當時的韶關市副市長彭贇到澳門傾談投資建廠,三人表示事成後會給彭二百萬人民幣「辛苦費」。在等待「大老闆」期間,有人提議賭「沙蟹」(話事啤),彭贇起初數鋪連贏九萬元,當最後一鋪押下重注一百五十多萬,結果卻被對方殺敗,彭只好簽下欠單才能脫身。數日後兩人經羅湖返內地準備去韶關收數時,被公安拘捕。
去年三月韶關市法院在看守所開庭審訊,港人吳光明在庭上大爆在獄中被人施酷刑打至殘廢,省高院即將案件移交給深圳審理,同時彭贇則被撤職查辦。另外,羅湖法院認為案中無足夠證據證明各被告在賭具中弄虛作假,或採取暗號來誘騙對方,故只能定性為賭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