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築署負責維修樓齡四十七年、位於尖沙嘴的天星碼頭停車場,但被審計署揭發維修工程規劃不善,他們發出施工令時,沒有發現有大量隱含工程,以致在二○○一年開始,個別維修工程的最後預算是原來預算的一百七十倍,例如二○○一年七月建築署原預算以一萬元,批出一份修葺合約,但預算費用在當年十一月,要大幅調高至一百七十萬元。 二○○三年預算八萬四千元進行修葺天花批盪的工程,最後也大幅增至一百八十二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