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案台北宣告不受理

林百欣案台北宣告不受理

【本報訊】台北消息:一九九七年間轟動一時的台北大學土地舞弊案,台灣高等法院昨日第三度更審宣判,全案主要被告已故香港麗新集團創辦人、亞洲電視名譽主席林百欣(圖),因為已在今年二月病逝,合議庭宣告公訴不受理,而林繳交的創紀錄保金四千萬元新台幣,也將在判決確定後發還給林的家人。
林百欣是在九七年間,被控以港幣五千五百六十九萬元(約新台幣兩億元)行賄當時台北縣地政局長莊育焜,利用縣政府有意收購三峽土地,做為台北大學預定地的機會,由莊出面高估林的紡織廠房及土地價格,再向林超額發放補償金及停工損失。

同案被告未露面
至於莊育焜昨天仍被合議庭依收賄罪判處二十年重刑,褫奪公權十年,罰款新台幣五千萬元,沒收近兩億元賄款。莊被羈押七年多後,在去年底獲准以二百萬元新台幣交保,昨天他未有露面聽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