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三歲、現無業的超級市場前經理鄧健豪,去年八月某日在天水圍的休憩處冒充社會福利署心理學家,藉替十三歲女生驅除心魔,兩度誘騙返寓所非禮,他早前承認兩項猥褻侵犯及一項冒充公職人員罪並押候取報告,臨判刑前卻向法庭申請推翻認罪,聲稱認罪是想盡快了結案件,其後覺得對不起良心,才改變初衷。 裁判官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裁決指,被告說法匪夷所思,駁回其申請,判囚十四個月。 案件編號:FLCC371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