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後護送 疑圖謀不軌<br>伴郎涉兩姦醉「姊妹」

婚宴後護送 疑圖謀不軌
伴郎涉兩姦醉「姊妹」

【本報訊】在婚宴充當新郎伴郎的一名侍應,婚宴後與新娘姊妹團唱卡拉OK,其後涉嫌藉口送一名醉醺醺的「姊妹」返家,圖謀不軌,遭「姊妹」發覺,結果他獸性大發,就在通往寓所的停車場,將她兩度強姦,此案昨在高等法院開審,女事主含淚說不欲作供,甚至垂頭不語,案件被迫押後至今日。 記者:梁偉強

被告為二十九歲的戴宜男,被控於○三年十一月九日,在將軍澳彩明苑的停車場地下,兩度強姦當時二十三歲的女事主,被告否認控罪。
任職文員的女事主昨在庭上供稱,她的友人於○三年十一月八日出嫁,她任「姊妹」,接新娘時,發覺新郎「兄弟」當中,她見過一人,對方在兩個月前,慶祝新娘生日時,曾有一面之緣。

女事主淚灑法庭
女事主強調她不知道那人的姓名,直至午飯時,才知他叫「阿男」(即被告),在婚宴中,阿男不是同席,她沒特別留意他;婚宴後新郎、新娘與兄弟姊妹團,一併到一間卡拉OK玩樂,至次日凌晨三、四點,她因喝了很多啤酒,很疲倦、不清醒,新郎、新娘着「阿男」送她回家。
女事主說她甫上的士便睡着,落車後阿男扶她行,到了一道𨋢門,她發覺不對勁,因為其住所大廈,不止一道𨋢門,但阿男仍說那是她的住所,叫她入𨋢,女事主醒覺不是她的住所,致電男友,但打不通。
女事主表示,搭𨋢的地方就是停車場,但對其後的事,她便說不出,並淚灑法庭。
根據主控官稱,被告實為伴郎,他沒將女事主送返家,反而將她帶往其將軍澳寓所,既阻止她打手機,更在停車場內,兩度將她強姦。

其後,女事主的裙子被地上污水弄濕,她說要到被告家,乘機搶回手機,致電友人,剛巧有兩名警員到場,女事主蹲在地上,透過手機向朋友求救,其間更一度激動暈倒一、兩分鐘,被告的褲鏈仍未拉上,兼且衣衫不整,滿身酒氣。

向警稱同居女友
稍後,被告向警員說,女事主是其同居女友,但她倆吵架,又說:「我頭先係有同佢搞過嘢,佢係我女朋友,又啱啱飲咗酒,一時忍唔住,咪搞咗,男同女嘅嘢,阿sir,都唔使點講㗎喇!」
女事主被強姦時,曾遭被告推撞埋牆及推落地上,以致雙手及右大腿均有瘀傷及擦傷,私處亦擦傷浮腫。
案件編號:HCCC2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