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規定,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等同雙白線,任何駕駛人士在行車時若未經許可下越過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或在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行駛,即屬違例,首次被定罪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若屬第二次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但該條例並不適用於正作消防服務、救護、警隊或海關用途的車輛。至於特首座駕若在警員開路下,可享有非一般司機的待遇,一般交通規例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