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辭公職應避免於官邸晤選委

候選人辭公職應避免於官邸晤選委

【本報訊】選舉管理委員會昨公布特首選舉活動指引。選管會主席胡國興指出,主要官員一定要先辭職才可參選,若該候選人辭職後仍住在官邸,就應該避免利用官邸與選舉委員會成員會面,由於特首選舉經費上限達九百五十萬元,相信候選人不會因要在酒店與選委見面或要與選委出外飲茶,而令選舉支出超出上限。
現時住在政務司司長官邸的署理特首曾蔭權大有機會參選特首。被問及候選人可否用官邸見選委,胡國興立刻反問說:「辭咗職點用官邸?」當記者告訴他,有關官員可享有兩個月的搬家期,胡表示:「實情唔使(用官邸見面),你可以去出面飲茶,可以去酒店,你有成九百五十萬選舉經費。」

若有競爭點票時不唱票
與○二年的選舉指引比較,新的選舉指引較大改動是可容許候選人自由參與選舉無關的節目,屆時平等時間原則不適用,也不會計算選舉經費。胡表示,這安排是為了平衡言論自由及選舉公平,「如果講邊隻奶粉好,咁有乜關係?點解唔可以講奶粉?講太太生仔?」
對於有外界批評落選區議員仍擔任代表區議會的選委,胡國興指由於正式選民登記冊已公布,選管會無權剔除名單內的名字,所以那些選委仍有資格提名候選人及投票,但由於選舉指引規定,若選委不再與有關界別有密切聯繫便會喪失資格,可能有人會利用這點在選舉後提出選舉呈請,這些選民投票前或需要徵詢法律意見。胡國興又表示,若這次選舉有競爭,點票時不會像首屆選舉般唱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