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高級入境處事務助理因母親患末期肺癌,到明愛醫院探病期間,以具有攝錄功能的手提電話,偷拍一名女訪客的裙底春,被醫院職員目擊犯案過程,報警將他拘捕。其後警方在其手提電話內發現逾十段偷拍裙底短片,涉案入境處職員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成立,罰款一千元。
辯方求情稱,被告任職入境處近十二年,月入二萬一千多元,今次事件令他失去工作,對他打擊甚大,其母親已去世。裁判官基於被告初犯,事主事後才感到驚慌,因此判處被告罰款一千元。被告妻子昨得悉丈夫罪成後,不禁嚎哭起來,至等候判刑期間,被告擁着妻子安慰她。
三十三歲男被告梁達新,高級入境事務助理,現被停職。控罪指他於去年十月二十六日,在深水埗明愛醫院懷明樓九樓,用手提電話拍攝一名女訪客的裙底春光短片。
二十七歲事主昨供稱,案發日中午她到明愛醫院探望病重的舅公,當她站在病房外,專心注視報告板上的資料後,不久有警員通知她遭人偷拍裙底,她觀看有關短片,確認短片中的女子為她自己。
目擊案發經過的醫院女健康助理員昨供稱,她在病房替病人換尿片後,望向病房外,見到被告曲膝站在事主後面,手持手提電話伸進事主兩腿間,她立即將事件告知護士長代為報警。
被告昨自辯稱,他見事主所使用的手提電話十分漂亮,遂上前站在她身後察看其牌子,並沒有偷拍她。裁判官不接納其解釋,認為控方證人的供詞可靠,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TCC79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