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強積金管理局去年收到九千三百三十九宗投訴,超過八成來自飲食、建造、清潔和保安四個行業;該局發現本港約有一萬名僱主有經常拖欠供款紀錄,當中百分之六屬蓄意拖欠,大部份是中小型企業,拖欠供款期最長超過十個月,局方今年會主力嚴打長期拖欠供款的無良僱主。
積金局執行董事(執法部)李樹榮承認,部份酒樓東主違規行為令人感到厭惡,當中包括有僱主透過經常轉換公司,以逃避強積金供款,去年至今該局就曾向七名蓄意拖欠僱員供款的酒樓董事,提出刑事檢控。
該局高級經理賴偉昌透露,該局調查發現本港約有一萬名僱主有經常拖欠供款紀錄,當中百分之六屬蓄意拖欠,該局今年除會申請法庭執達主任,抄封違法僱主的資產外,又會針對持有物業的欠款僱主,向法院申請押記令。李樹榮稱,去年該局成功追討五成一僱員被拖欠的供款,較○三年的四成二為多,被追款的公司多在中途已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