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經常持雙程證並以不同身份來港的內地婦人,於四天內在多個大型商場大肆偷竊,盜取三百二十多項價值逾十萬元貨品,打算帶返內地東莞的店舖出售。二人每次均能逃過店舖職員的法眼及防盜系統,警方接獲線報,二月二十四日成功在紅磡火車站拘捕正攜着大批「戰利品」離境的婦人。二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在加刑三成後被判監兩年兩個月。
被告歐瑞萍(三十五歲)及姚容英(四十九歲)同被控一項串謀偷竊罪。兩名被告分別曾以另外數個名字來港,而且均曾數度在港觸犯店舖盜竊罪,並因此被判監禁,被告的代表大律師亦承認她們為「專業罪犯」。至於案中替兩被告看守贓物的林莉玲原被控以一項處理贓物罪,獲控方終止起訴釋放。
案件編號:DCCC2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