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一名巴士調度員阻止野蠻乘客「打尖」登上巴士時,竟被對方用尖頭雨傘插爆左眼,傷重死亡。當局事後為防止再有人利用雨傘傷人,近日決定今年七月起,禁售超過九十五毫米的尖頭雨傘。
事發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十六歲無業男子嚴國榮,在延安中路的七八○路巴士總站,未有按照指示排隊候車,逕自從剛進站的一輛巴士後門上車。
負責車站秩序的巴士調度員陳雙龍上前阻止時,嚴國榮惱羞成怒,將陳雙龍推倒在地上毆打,並用隨身攜帶的一把長雨傘傘尖,戳碎了陳雙龍的眼鏡,直插入其左眼後,隨即逃離現場。目擊者形容,陳雙龍的眼珠掉了出來,血流滿地。
附近的賣報攤販、路過市民見狀,隨即走上前追截嚴國榮,並打手機報警。黃浦公安分局接報後,派出警員前往案發現場調查,將陳雙龍送院急救,隨後在市民協助下,在武勝路黃陂路口將嚴國榮拘捕。
陳雙龍由於傷勢過重,翌日在醫院不治身亡。事件經傳媒披露後,震驚社會。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市長韓正等上海市黨政領導,更出面表揚遇害的陳雙龍「忠於職守」,並向其家人發放十五萬元補償金。
今年上海市人大會議舉行期間,有代表提出雨傘被用作傷人利器的潛在危險,檢討數月,上海市質監局日前發布強制性地方標準,規定傘尖頂端直徑不得大於九毫米、高度不得大於九十五毫米,可觸及的部位也不允許有傷害人體的銳角和銳利邊緣。
據了解,江蘇、浙江兩省也已定出相同標準,並將與上海一同在今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禁售所有不合規格的「尖頭雨傘」。
《上海早報》?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