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慈善伶王「新馬師曾」鄧永祥家族再掀官司,鄧小艾及鄧兆榮昨日以亡父遺產執行人身份,就父親生前送給他們的兩個物業,向母親洪金梅興訟,指母親不誠實地將兩個共值二千五百萬元物業據為己有,更私下出售其中一個單位。
小艾二人的入稟狀指出,九四年祥哥分別購入黃泥涌峽道蔚豪苑一個價值一千六百萬元單位送給小艾作新婚禮物,物業由CitiwideLtd持有,而另一堅尼地道皇朝閣價值九百萬元的單位則贈予兆榮。
其後祥嫂得悉事件,要求替祥哥保管財產及一個花旗銀行戶口,小艾遂應父親要求,將二千五百多萬元存款轉帳至祥哥與祥嫂的聯名戶口,並將CitiwideLtd股份轉讓予祥嫂,其後祥嫂於九六年私下以一千五百多萬元轉售其中一個單位。
此外,祥嫂於九四年指兆榮太年輕,着兒子簽下文件委託她代為管理皇朝閣物業,兆榮表示當時沒查看內容,但基於對母親的信任簽下文件,怎料該份原來是放棄業權文件,兩姊弟現要求法庭聲明該份文件無效及兩個物業為他們所有,並要祥嫂交還兩物業及銀行戶口得益。
案件編號:HCA636、6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