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開埠以來最大宗洗黑錢案,兩名找換店股東涉串同一名寶生銀行分行高級經理,將從內地犯罪集團偷運來港的現金,透過銀行戶口清洗,轉往逾千個本地及海外帳戶,日洗黑錢達九千多萬元,控方抽樣計算當中三十五日帳目,估計清洗黑錢高達逾三十二億元。該案昨審結,涉案兩名股東獲陪審團以八對一大比數,裁定串謀洗黑錢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兩名被告陳仲明(四十四歲)及黃崇德(三十三歲),為找換店傑協有限公司的股東,陳亦是董事。
陳與黃聞判後均情緒激動,部份親友更落淚當場,揚言終取回公道。
案件編號:HCCC6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