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公立醫院失誤不果<br>婦抱病女請願救護員送氧

投訴公立醫院失誤不果
婦抱病女請願救護員送氧

【本報訊】一名女子投訴政府醫院醫療失誤,昨日帶同她需要氧氣樽協助呼吸的七歲女兒,前往中環政府總部抗議,向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遞請願信,由於氧氣樽的氧氣幾乎用盡,在場警員恐防女童發生事故,召救護員到場補充氧氣,請願女子堅持要向曾蔭權當面遞信,事件擾攘兩個多小時,她終於接受將女兒送院檢查,請願信由警員代為接收。
請願女子王陳靜,三十九歲,她與姓傅丈夫及兩名十一歲、七歲女兒住在柴灣,其夫任職廚師,她為兼職美容師。據王婦指出,其七歲幼女九八年在東區醫院出生,由於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在五個月大時送到葛量洪醫院,接受多次的大型手術。

斥醫局包庇員工
王婦聲稱,女兒留院期間因得不到醫院的妥善照顧,出現嚴重併發症,肺、腦功能受損,需要氧氣樽協助呼吸,其後轉到瑪麗醫院,女兒病況更嚴重,她曾向醫管局投訴葛量洪及瑪麗醫院醫療失誤,令其女兒無法正常成長。
她又表示,更不幸的是,去年三月懷有三個月身孕時,因下體出血到東區醫院急症室求醫,在等候差不多一個小時才獲療治,最後她終於流產,出院後向醫管局投訴。
王婦指出,這兩宗投訴的結果都令她非常氣結,其女兒的事件,醫管局回覆指醫院未有犯錯,而她流產一事,醫管局則指未有醫療人員行為失誤,但對醫護人員未有即時處理向她致歉。
她認為醫管局包庇失職員工,其後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所得答覆亦是沒有醫護人員行為失當。
她為此十分不滿,去年國慶節帶同其借助氧氣樽呼吸的幼女,去到灣仔金紫荊廣場,趁升旗禮向前特首董建華請願,結果被警員勸離。
昨午二時許,王婦再抱女兒及拖着氧氣樽,到中環政府總部,聲言要當面向曾蔭權遞交請願信,在場警員見到女童情況,建議代收請願信及將女童送院,但遭王婦拒絕,擾攘期間氧氣樽的氧氣差不多用盡,警員即召救護員到場補充,先後換過三樽氧氣,最後王婦被勸服將請願信交給警員,由她陪同女兒送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