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施狗莎莎慘死,令吳在勳與鄰居結下不解仇怨,吳入稟索償後,便發生女鄰居聲稱遭吳毆打一事,令吳惹上官非,打人雖不成立,但吳向大狼狗掟石,卻令他被法庭罰款,留下案底,後來吳指女鄰居誣告,索償三百一十七萬元,可謂纏訟不休。
事源吳於○○年九月九日,亦即本訴訟入稟後四日,在西貢巧遇女鄰居及其菲傭帶狗散步,女鄰居指他打人,又向其大狼狗掟石,但石頭掟不中大狗,反而掟凹了女鄰居的車頂。
吳承認掟石,但解釋出於自衞,因大狗向他狂吠,○○年十一月,法庭判他掟石令菲傭受驚,算是普通襲擊,而汽車被毀,是刑事毀壞,兩罪判罰款六千元。
吳一直指女鄰居不滿他提出本訴訟,及向法庭要求將大狼狗人道毀滅,才誣告他打人,法庭既判他沒有打人,便令他決心入稟向女鄰居索償,指她報假案,惡意中傷,令他聲譽及生意受損,甚至令他因觸動喪犬之痛,要向精神及心理醫生求診。至於大狗的訴訟,則因鄰居在聆訊期間,將大狗送往外地,令事件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