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沉默遊行 - 吳靄儀

4.19沉默遊行 - 吳靄儀

《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發起法律界沉默遊行,下星期二(即四月十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在金鐘高等法院正門噴泉集合,遊行至終審法院,抗議特區政府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我們決定,像一九九九年法律界抗議釋法的沉默遊行一樣,玄衣素服,不持標語或喊口號。這次遊行得到律師會會長和大律師公會主席以個人身份支持。我們呼籲所有法律界人士、法科生挺身而出,支持「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享有的法治。我們歡迎市民參加,但懇請尊重我們沉默莊嚴的方式。
整整個多星期,政府不住宣傳,釋法「絲毫無損法治」,因為人大常委會有釋法的權力,所以人大釋法是法制的一部份。如果這個說法正確的話,那麼隨時釋法、隨意釋法、天天釋法、每年循例釋法、五年變兩年、普選變間選、保障人權自由變剝奪人權自由等等等等,都通通合法,「絲毫無損法治」了,這種「法治」跟人治有甚麼分別?
另一個不住宣傳的訊息,就是「《基本法》是在中國憲法之下頒布的全國性法律,不能單從普通法原則了解,必須從中國大陸法了解。」律師會會長在法律界刊物《HongKongLawyer》說得好,如果這個看法是對的話,那麼香港的律師大律師、法官法庭,都完全沒有資格了解《基本法》,全本《基本法》的法律意義都變成不明確、不肯定,而由於特區的法制、法例與《基本法》不符合的地方都屬無效,整個香港法制和法律都會變成不明確和不穩定!
法治受襲,維護法治的人自然也成為攻擊對象,我們於此無悔。得到民眾支持,法治就不會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