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藥強拖入房 不服從即掌摑<br>父涉迷姦12歲女

餵藥強拖入房 不服從即掌摑
父涉迷姦12歲女

【本報訊】十二歲新移民女童○三年獲准來港與家人團聚,惟在港定居不足兩個月,在家中疑遭親父餵服藥物後強姦,相隔不久,女童再遭親父大肆非禮,事件向母親投訴後報警,現年五十歲的無業被告否認三項控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陳詠詩

無業的被告,現被控一項強姦、一項亂倫的交替性控罪及一項非禮罪名。他被控於○三年十二月一日至○四年二月十七日的其中兩天,分別在家中強姦及非禮當時只有十二歲的女兒。
現年十三歲的女事主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當控方播放事主講述侵犯經過的口供影帶時,事主一度向法官要求清場,及要求陪伴她的法庭書記離開,其後法官安排只由一名社工留下伴同事主繼續作供。

全身無力 意識模糊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在內地出生,○三年十月獲批准來港與家人團聚,抵港後就讀小四,與被告、母親及兩名分別十歲和九歲的弟弟同住公共屋邨。惟兩個月後,事主遭父親強姦及非禮。
根據事主的口供錄影帶指,第一次事發於下午,母親外出上班要晚上才回家,兩名弟弟上學去了,留下事主與被告在家。事主稱被告要她食藥,之後她便感到全身無力、意識有點模糊,被告拉她進房,脫去兩人衣服,被告塗了一些藥膏在事主下體,然後強姦她。事主稱其間她一度反抗,卻遭被告掌摑,被告亦曾以手掩着她雙眼。
事主續指,她事發前只顧看電視,沒有留心被告從哪裏拿藥給她,她又指被告常常迫她食藥,指她肝、膽及腸胃濕熱。
控方指第二次事件發生於○四年一月九日至二月十七日間,被告在家中向事主上下其手非禮,事主向母親投訴後報警。被告曾向警方供稱,曾塗了潤滑膏在事主下體,再跟她性交。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2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