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凹婦人額劫匪囚六年

扑凹婦人額劫匪囚六年

【本報訊】無業漢清晨時分在旺角街頭,手持鐵鎚尾隨一名準備乘火車離港的雙程證婦人,突上前用鐵鎚狂扑婦人頭部十多下,搶去其手袋後逃走,最後被途人擒獲,婦人前額骨裂凹陷及手指骨骨折,須住院三十多天,無業漢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被判入獄六年。
三十七歲被告李超洪,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九日清晨五時許,在旺角西洋菜街近弼街的行人天橋,用鐵鎚襲擊一名四十二歲雙程證事主的頭部十多下,事主受傷倒地,被告搶去其手袋,內有六十元及手提電話等,途人見狀追捕終將被告擒獲報警。
案件編號:HCCC4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