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循規蹈矩的司機,嚴格遵守道路標誌駕駛,因為這樣,我發現一個奇特的現象:許多人喜歡在慢駛路上駕快車,卻又喜歡在快速公路上駕慢車。
如果我在時速五十公里或七十公里的路上保持法定車速,毫無疑問,尾隨車輛必定會極不耐煩地不停響號,抱怨我「阻住地球轉」。有一天晚上在西沙公路,一輛小型貨車緊貼我的車尾,好幾次差一點點便撞了上來!後來司機索性打開高燈,一明一滅地射向我,作無聲抗議。我檢查車速表,確定若加速就會超逾速度限制,只得把車駛往避車處讓路,那輛車經過我身邊時,司機還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很快,它便如火箭一般射入夜幕之中,不見了蹤影。
在任何一條慢駛路上駕車,路經的每一輛車都比我的快,它們一輛緊接一輛,從右邊快線上飛速爬頭,然後,如風一般,呼號着席捲而去。可是奇怪的是,喜歡在慢駛路上駕快車的香港人,到了時速一百公里或一百一十公里的快速公路上,車速卻明顯地放緩了,顯然無膽略合法地享受駕快車的樂趣。這個時候,按車速指示駕車的我,無端晉身飛車黨,和前車距離愈拉愈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使用快線,逢車過車。
我真不明白,香港的駕駛者究竟是怎麼回事?莫非,港式駕駛的定義是在任何一條路上都維持恒定不變的車速?這是走中庸之道呢?──香港人特有的出位方式──在弱者面前逞強,在強者面前露怯?所以,有這麼多的人甘為牛後,卻爭做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