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地法律界力爭補選特首任期應按《基本法》定為五年,律師會會長史密夫批評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捨普通法原則,改依中國法律原則解釋《基本法》「令人不安」,動搖人們對法例保證五十年不變及私有產權的信心。他諷刺地指,若按政府和內地的解釋而將補選特首任期定為兩年,香港律師日後將沒有把握解讀《基本法》的條文。 記者:何文雯
律政司於四月一日發表聲明,反駁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早前提出特首任期應為五年的說法。港府並已主動要求國務院提呈人大釋法,希望為新特首只應做兩年任期的立場,尋求更權威的支持。但昨日出版的四月份律師會會訊《香港律師》,會長史密夫於「會長的話」一欄中,再次強調《基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特首任期為五年,「意義明確,並無含混之處」,對於港府指接替董建華的新特首只應做餘下兩年任期的立場,他指有關條文「並不容許作出這樣(剩餘任期)的闡釋。」
史密夫批評律政司司長是依據中國法律原則,而非普通法原則理解《基本法》,若按此做法,「意味着受普通法訓練的律師,將無法有任何把握解讀《基本法》的任何條文。」
對於有說法指美國總統出缺時,繼任者也是只做餘下任期,史密夫指美國憲法對此有明文規定,若《基本法》的原意也是如此,應於條文中清楚述明,但現實中《基本法》並沒有提及此問題,「合乎邏輯的結論是原來並無此意。」
史密夫進一步質疑,若五年任期可以變成兩年,那麼《基本法》所載的其他保證,例如五十年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私有產權等保證又如何?這些港人極度珍視的保證,是否也可能作出其他解釋?《基本法》第二十五條保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二字經闡釋後,會否產生英國小說家喬治奧威爾(GeorgeOrwell)所說的後果?
45條關注組成員湯家驊解釋,奧威爾曾在其諷刺小說《動物農莊》中諷刺:「所有動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寓意文字也可被扭曲。湯家驊指律師會與大律師公會這次立場鮮明,大家都擔心日後要繼續聽從內地法律專家「無迹可尋嘅立法原意」,會嚴重損害香港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