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膠袋稅的經濟考量

  徵收膠袋稅的經濟考量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公布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時表示,香港人的膠袋消耗量驚人,每天傾倒在堆填區的膠袋廢料達一千零六十四公噸,相等於三千三百多萬個膠袋,因此考慮引入膠袋稅。
以經濟方法解決環境污染問題並非新鮮事,排污稅便是一例。本來按「污者自付」原則,清理污染物的費用應算作商品的成本,但由於污染物通常由政府清理,廠家往往將處理污染物視為「零成本」,超額排放污染物。故經濟學家花盡心思,想出幾個方法以經濟誘因控制污染排放量,其一是徵收產品稅。
港府考慮引入的膠袋稅便是產品稅的一樣,理念是通過提高產品的成本,鼓勵廠家及消費者轉用其他較環保的產品及原材料。
理論上,港府可以向由原材料以至最終成品的任何一個生產階段徵收膠袋稅,然而據西歐各國的經驗,向原材料或消費後的垃圾徵稅較困難及欠效率,難怪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早前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在批發層面收取膠袋稅較可取。
徵收產品稅能否減少污染,很大程度視乎是否有可行的環保替代產品。而產品稅的另一通病是對廠家的生產決定影響較少,因稅項往往轉嫁給工人或消費者。
愛爾蘭的膠袋稅是向零售商徵收的,由於政策原意是改變消費行為,而非增加庫房收入,所以零售商只須保存很少的單據,行政費用不多,而且得益於減少膠袋的倉儲,故零售商對膠袋稅並不抗拒。
然而,膠袋稅令膠袋生產商及分銷商大受打擊,大量業界工人失業。香港的經濟漸有起色,但中年人失業仍然嚴重,引入膠袋稅時,應留意工人轉業的問題,以免經濟上得不償失。

民主黨區議員、民主黨環境政策副發言人 范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