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堅持助人原則

  社工堅持助人原則

張美珍女士於二○○五年四月二日在蘋果論壇之「讀者來函」,所發表的文章曾提及「領匯」事件。查實「領匯」事件中協助盧少蘭女士的「捍衞基層住屋權益聯盟」成員張文慧女士並非註冊社工。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五○五章)第三十四(一)條,張文慧女士不可使用「社工」或「社會工作者」等稱謂。就此事項,註冊局已於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於《明報》、《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及《南華早報》刊登聲明,澄清「領匯」事件中的張文慧女士並非註冊社工。
註冊社工均要遵守註冊局於一九九八年十月刊憲生效的「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該守則除列明註冊社工應持守的基本價值觀及信念,並臚列了社工應遵守的工作守則,工作守則所包涵的範圍包括:服務對象、同工、機構、社工專業及整體社會等。
伸張社會正義,關懷弱勢社群,是社工堅守的信念。面對近年社會層面及界內種種的轉變、困擾和挑戰,社工承受了很多方面的考驗,期望能互相支持共勉,繼續努力。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主席 梁魏懋賢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