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公職的人不一定要以真感情示人,莊重禮貌即可。但為人不可作假,假作哀愁、苦惱尤其令人反感;一邊做傷害人的事一邊作傷心,俗語稱為「貓哭老鼠」,最最最與公職人員身份不符,切戒。
公職人員不宜太多感情豐富的表演,理由很多。最基本的原則是公職不宜個人化。決策不應是出於個人喜惡,決策過程更不應是個人意欲的表達。集體決定,由一個宣布,即帶感情,也不應是反映這個人的私人感情。其次,一天之內可能有多項性質不同的政策或公職活動,很難逐一以適當的感情配合。忽然憂傷,忽然雀躍,恐怕演技精湛也未必能應付得來,更何況頂多只參加過業餘表演的公職人員?再者,演員可以按劇情需要,每個分場表達不同的感情,但是在真實的世界裏,感情是持續的,憂傷時多半整天都受憂傷影響,開心亦會整天都覺得開心。一位公職人員上午開心得情不自禁,下午欲憂傷得愁鎖雙眉,要不讓人感到他過份情緒化,喜怒無常,就令人懷疑他不但是演戲,而且演技欠佳。
事實上,演技這回事是很講劇種的。我昨天深夜看影碟王芳演的崑曲《白兔會》之《打獵》,李三娘自述身世,唱到夫婿如何十八般武藝件件俱能,眼神、表情、做手、身段都表現出甜蜜的驕傲,但述及夫婿離家後自己如何受兄嫂百般折磨,眼神身段等又表達了酸楚與不平。唱做一流,我們自是欣賞得緊,可是若演現代話劇同樣做,就會變得誇張。公職人員身處會堂,但傳媒鏡頭全球播放,太難把握到是甚麼劇種了,還是不冒險的好。